安全閥校驗標準規定 上海申弘閥門有限公司 一、之前介紹HTDQ96P1W電動超高溫蝶閥技術參數,現在介紹安全閥校驗標準規定國家質量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局頒布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146條“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安全閥的校驗一般應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 安全閥作為一種超壓保護裝置,目前已廣泛用于流程工業的生產裝置中。為保證生產裝置的安全,一般安全閥要求“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安全閥校驗有哪些規定你了解嗎?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安全閥校驗規定。歡迎閱讀! 安全閥校驗標準規定安全閥校驗規定 一、國家質量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監察局頒布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第146條“在用鍋爐的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安全閥的校驗一般應在鍋爐運行狀態下進行。” 二、電力工業部頒布的《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DL612-1996) 9.1.13 鍋爐安裝和大修完畢及安全閥經檢修后,都應校驗安全閥的起座壓力。帶電磁力輔助操作機構的電磁安全閥,除進行機械校驗外,還應做電氣回路的遠方操作試驗及自動回路壓力繼電器的操作試驗。 純機械彈簧式安全閥可采用液壓裝置進行校驗調整,一般在75%~80%額定壓力下進行。經液壓裝置調整后的安全閥,應至少對zui低起座值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座復核。 9.1.14 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放汽試驗。鍋爐安全閥的試驗間隔不大于一個小修間隔。電磁安全閥電氣回路試驗每月應進行一次。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放汽試驗。 9.1.15 鍋爐運行中禁止將安全閥解列。 9.1.16 安全閥未經校驗的鍋爐在點火啟動和在安全閥校驗的過程中應有嚴格的防止超壓措施,并在專人監督下實施。安全閥校驗中,校驗人員不得中途撤離現場。 三、國家電力公司頒布的《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的規定: 3.2.1 嚴防鍋爐缺水和超溫超壓運行,嚴禁在水位表數量不足(指能正確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數量)、安全閥解列的狀況下運行。 3.2.4 鍋爐超壓水壓試驗和安全閥整定應嚴格按規程進行。 3.2.4.1 大容量鍋爐超壓水壓試驗和熱態安全閥校驗工作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升壓速度過快或壓力、汽溫失控造成超壓超溫現象。 3.2.4.2 鍋爐在超壓水壓試驗和熱態安全閥整定時,嚴禁非試驗人員進入試驗現場。” 第四章 防止壓力容器爆破事故 為了防止壓力容器爆破事故的發生,應嚴格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 (DL 612—1996)、《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并重點要求如下: 4.1 防止超壓。 4.1.1 1 根據設備特點和系統的實際情況,制定每臺壓力容器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中應明確異常工況的緊急處理方法,確保在任何工況下壓力容器不超壓、超溫運行。 4.1.2 各種壓力容器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校驗和排放試驗。 4.1.3 運行中的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閥、排污閥、監視表計、聯鎖、自動裝置等)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設有自動調整和保護裝置的壓力容器,其保護裝置的退出應經總工程師批準,保護裝置退出后,實行遠控操作并加強監視,且應限期恢復。 4.1.4 除氧器的運行操作規程應符合《電站壓力式除氧器安全技術規定》(能源安保11991)709號)的要求。除氧器兩段抽汽之間的切換點,應根據《電站壓力式除氧器安全技術規定》進行核算后在運行規程中明確規定,并在運行中嚴格執行,嚴禁高壓汽源直接進入除氧器。 4.1.10 單元制的給水系統,除氧器上應配備不少于兩只全啟式安全門,并完善除氧器的自動調壓和報警裝置。 4.1.11 除氧器和其他壓力容器安全閥的總排放能力,應能滿足其在zui大進汽工況下不超壓。 4.3 在役壓力容器應結合設備、系統檢修,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 (DL 612—1996)的規定,實行定期檢驗制度。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電力行業標準《電站鍋爐安全閥應用導則》(DL/T959-2005) 8 安全閥的現場校驗與調整 8.1 安全閥的現場校驗 8.1.1 鍋爐安裝和大修完畢及安全閥經檢修后,都應校驗安全閥的整定壓力。 8.1.2 帶電磁力或其他輔助操作機構的安全閥,除進行機械校驗外,還應做電氣回路的遠方操作試驗及自動回路壓力繼電器的操作試驗。 8.2 電站安全閥的現場校驗方法一般采用在線熱態校驗,可分為用專門儀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和升壓實跳校驗。升壓實跳校驗由于工作環境惡劣,起跳次數多,會帶來密封面的損壞、噪音污染和校驗時的安全性等問題。 8.2.1 純機械彈簧式安全閥及碟形彈簧安全閥可使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進行校驗調整。校驗調整可以在機組啟動或帶負荷運行的過程中(一般在60%~80%額定壓力下)進行。 8.2.2 經安全閥在線定壓儀調整后的安全閥,應對zui低起跳值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跳復核,經復核,誤差值在表5規定的整定壓力偏差以內時,其他使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的安全閥可不必做實跳試驗。 8.2.3 使用的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應保證與實跳值的誤差在允許的范圍內,并具有數據自動記錄和處理功能,避免人為判斷因素帶來的誤差。安全閥定壓儀與被測安全閥應具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8.2.4 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所配的壓力傳感器和力值傳感器應定期校驗。 8.3 在役電站鍋爐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每一個小修周期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進行校驗或排放試驗。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排放試驗或在線校驗。 8.4 安全閥一經校驗合格就應加鎖或加鉛封,并在鍋爐技術登錄簿或壓力容器技術檔案中記錄。
五、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安全閥維修人員考核大綱》(TSG ZF002-2005) “ 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方式的設備構成、特點、工作原理、校驗操作程序和校驗方法、設備維修維護及其注意事項”。 安全閥校驗分類 *種就是校驗臺離線校驗,就是將安全閥安裝在校驗臺上,然后使用校驗介質使安全閥開啟,通過觀察壓力表來確認開啟壓力。這種方法無法考慮背壓安全閥和高溫或者低溫介質的安全閥校驗; 第二種就是升壓式跳法。就是安全閥在系統中安裝,系統人為升壓,直至安全閥起跳,來觀察安全閥的開啟壓力,這種校驗方法對安全閥的密封面損傷較大,操作危險性較大; 第三種就是在線儀器校驗。就是通過外力將作用在安全閥上向下的彈簧作用力測出,以此來計算出安全閥的開啟壓力,這種方法一般不影響生產、系統壓力不用改變,檢測速度比較快,方便,但是該方法不能檢測安全閥的密封性能。
安全閥校驗收費標準 規格(mm) DN≤30 DN≤40 DN≤50 DN≤80 DN≤100 DN≤150 DN>150 收費標準(元/只) 25 40 55 70 100 120 150 注:(1)表中值以螺紋連接的安全閥為基準。 (2)法蘭連接安全閥校驗,按上表150%計收檢驗費。 (3)進口安全閥校驗,按150%計收檢驗費。 (4)Pg>1.6MPa按下列公式計收檢驗費:(2Pg/1.6)×(上表中相應DN對應的收費標準)。 (5)現場安全閥校驗加收50%的檢驗費。
安全閥的校驗方法及其優缺點 要全面的檢驗安全閥的各項技術性能指標必須是進行全性能試驗,試驗zui基本的要求是具有實際運行狀態,甚至超過實際運行狀態。這種試驗裝置除了高溫高壓容器等設備外,還要具備各種參數的快速測定儀器,并保證具備大流量的高溫高壓蒸汽源,耗資巨大。 校驗是安全閥試驗的一部分,是制造廠出廠試驗的主要項目。出廠前一般都用常溫的安全閥校驗臺進行空氣介質的開啟壓力整定和密封性試驗。安全閥常溫校驗臺只能做開啟壓力整定和密封性試驗。 (1)安全閥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校驗 1)長期存放或*次使用之前 2)定期校驗 3)嚴重損壞和銹蝕的閥 4)閥門銘牌丟失的閥 5)鉛封損壞的閥門 (2)回座壓力的調整意義和方法 國標定義的回座壓力指安全閥達到排放狀態后,介質壓力下跌至一定值,閥瓣重新與閥座接觸,亦即開啟高度變為零時,閥門進口處的靜壓力,回座壓力太低太高都不好,太低將造成介質和能量的損失,太高則達不到排放量,造成閥門頻跳,原則是在能達到排放量的情況下盡量的調高回座壓力,降低介質和能量的損失。
(3)調整方法 回座壓力是通過調節圈來調整的,調節的原理是間隙原理,間隙越小,噴出時阻力越大,托住閥芯下降的力越大,越不易回座,反之,間隙越大,閥芯越容易回落,回座壓力越高。 對于只有下調節圈的安全閥,調節圈向上調,回座壓力下降,調節圈向下調,回座壓力升高;對于有上下調節圈的安全閥,上下調節圈的距離減小,回座壓力降低,上下調節圈的距離增大,回座壓力升高。 (4)校驗方法及其優缺點 上海申弘閥門有限公司主營閥門有:截止閥,電動截止閥,氣動截止閥,電動蝶閥,氣動蝶閥安全閥校驗有現場校驗(在線校驗)和校驗臺校驗兩種手段,條件允許下應該盡量在現場校驗,因為現場校驗更切合實際運行工況,因而更可靠。 現場校驗的優點:便于對焊接式安全閥的校驗,可測定回座壓力,測量準確。 缺點是校驗時間長,系統要反復升壓,不經濟,較危險,不可以做密封性試驗。 安全閥常溫校驗臺的優缺點: a.解決常溫介質和工作溫度250°C以下的安全閥整定和檢漏。 b.確定安全閥開啟壓力的較小誤差范圍,節約了新裝安全閥的調整時間,降低了勞動強度,減小能源消耗和減小工作危險性。 c.存在運行溫度與常溫下的誤差(彈簧在高溫下變軟),不能校驗回座壓力。
二、電力工業部頒布的《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DL612-1996) 9.1.13 鍋爐安裝和大修完畢及安全閥經檢修后,都應校驗安全閥的起座壓力。帶電磁力輔助操作機構的電磁安全閥,除進行機械校驗外,還應做電氣回路的遠方操作試驗及自動回路壓力繼電器的操作試驗。 純機械彈簧式安全閥可采用液壓裝置進行校驗調整,一般在75%~80%額定壓力下進行。經液壓裝置調整后的安全閥,應至少對zui低起座值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座復核。 9.1.14 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放汽試驗。鍋爐安全閥的試驗間隔不大于一個小修間隔。電磁安全閥電氣回路試驗每月應進行一次。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放汽試驗。 9.1.15 鍋爐運行中禁止將安全閥解列。 9.1.16 安全閥未經校驗的鍋爐在點火啟動和在安全閥校驗的過程中應有嚴格的防止超壓措施,并在專人監督下實施。安全閥校驗中,校驗人員不得中途撤離現場。 三、國家電力公司頒布的《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的規定: 3.2.1 嚴防鍋爐缺水和超溫超壓運行,嚴禁在水位表數量不足(指能正確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數量)、安全閥解列的狀況下運行。 3.2.4 鍋爐超壓水壓試驗和安全閥整定應嚴格按規程進行。 3.2.4.1 大容量鍋爐超壓水壓試驗和熱態安全閥校驗工作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升壓速度過快或壓力、汽溫失控造成超壓超溫現象。 3.2.4.2 鍋爐在超壓水壓試驗和熱態安全閥整定時,嚴禁非試驗人員進入試驗現場。” 第四章 防止壓力容器爆破事故 為了防止壓力容器爆破事故的發生,應嚴格執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 (DL 612—1996)、《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規則》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并重點要求如下: 4.1 防止超壓。 4.1.1 1 根據設備特點和系統的實際情況,制定每臺壓力容器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中應明確異常工況的緊急處理方法,確保在任何工況下壓力容器不超壓、超溫運行。 4.1.2 各種壓力容器安全閥應定期進行校驗和排放試驗。 4.1.3 運行中的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如安全閥、排污閥、監視表計、聯鎖、自動裝置等)應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設有自動調整和保護裝置的壓力容器,其保護裝置的退出應經總工程師批準,保護裝置退出后,實行遠控操作并加強監視,且應限期恢復。 4.1.4 除氧器的運行操作規程應符合《電站壓力式除氧器安全技術規定》(能源安保11991)709號)的要求。除氧器兩段抽汽之間的切換點,應根據《電站壓力式除氧器安全技術規定》進行核算后在運行規程中明確規定,并在運行中嚴格執行,嚴禁高壓汽源直接進入除氧器。 4.1.10 單元制的給水系統,除氧器上應配備不少于兩只全啟式安全門,并完善除氧器的自動調壓和報警裝置。 4.1.11 除氧器和其他壓力容器安全閥的總排放能力,應能滿足其在zui大進汽工況下不超壓。 4.3 在役壓力容器應結合設備、系統檢修,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電力工業鍋爐壓力容器監察規程》 (DL 612—1996)的規定,實行定期檢驗制度。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電力行業標準《電站鍋爐安全閥應用導則》(DL/T959-2005)
8 安全閥的現場校驗與調整 8.1 安全閥的現場校驗 8.1.1 鍋爐安裝和大修完畢及安全閥經檢修后,都應校驗安全閥的整定壓力。 8.1.2 帶電磁力或其他輔助操作機構的安全閥,除進行機械校驗外,還應做電氣回路的遠方操作試驗及自動回路壓力繼電器的操作試驗。 8.2 電站安全閥的現場校驗方法一般采用在線熱態校驗,可分為用專門儀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和升壓實跳校驗。升壓實跳校驗由于工作環境惡劣,起跳次數多,會帶來密封面的損壞、噪音污染和校驗時的安全性等問題。 8.2.1 純機械彈簧式安全閥及碟形彈簧安全閥可使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進行校驗調整。校驗調整可以在機組啟動或帶負荷運行的過程中(一般在60%~80%額定壓力下)進行。 8.2.2 經安全閥在線定壓儀調整后的安全閥,應對zui低起跳值的安全閥進行實際起跳復核,經復核,誤差值在表5規定的整定壓力偏差以內時,其他使用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的安全閥可不必做實跳試驗。 8.2.3 使用的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應保證與實跳值的誤差在允許的范圍內,并具有數據自動記錄和處理功能,避免人為判斷因素帶來的誤差。安全閥定壓儀與被測安全閥應具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8.2.4 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所配的壓力傳感器和力值傳感器應定期校驗。 8.3 在役電站鍋爐安全閥每年至少應校驗一次。每一個小修周期應進行檢查,必要時應進行校驗或排放試驗。各類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每年應至少進行一次排放試驗或在線校驗。 8.4 安全閥一經校驗合格就應加鎖或加鉛封,并在鍋爐技術登錄簿或壓力容器技術檔案中記錄。
五、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的《安全閥維修人員考核大綱》(TSG ZF002-2005) “ 安全閥在線定壓儀校驗方式的設備構成、特點、工作原理、校驗操作程序和校驗方法、設備維修維護及其注意事項”。 與本文相關的產品有:加長桿蝶閥安裝注意事項 |